第七百五十六章 练兵杀贼,犯我家园者,必诛之! (第1/2页)
“看西南边!那是炊火的烟气,肯定有村落……耶律详稳,我请求出击,带三十骑兵,三百家丁!”
“不可掉以轻心,领五十骑。”
“宋人连城池都保不住了,还想与我们大辽的勇士野战,三十骑足够了!”
“呵!说的不错!”
小将萧乞薛得到了耶律详稳的应允,舔了舔嘴唇,立刻点了自己相熟的部族骑兵,笑容满面地朝着西南方向而去。
一头头两脚的羊儿啊,开始奔跑吧,让我们的狩猎变得更加丰富多彩!
至于详稳所言的不能掉以轻心,显然也是随口那么一说,他倒是不信了,现在河北这片大地上,除了那座号称南朝北大门的大名府外,还有别的地方敢阻……
“嗖!”
一根直冲面门的箭矢,毁掉了他的笑容。
哪怕千钧一发之际,萧乞薛的身体稍微一偏,也是直接射入脸颊上,凄厉的惨叫随之响起:“啊!!”
最令这位年轻的小将不可置信的是,遭到箭矢袭击的不是他一人,一蓬密集的箭雨落下,前方同样兴冲冲的家丁顿时倒下一片,趴在地上哀嚎起来。
一群宋人也在这个时候冲了出来,居然有步卒还有骑兵,列阵而出,发出震天高呼:“杀辽狗!杀辽狗!!”
乡兵团终于出动了。
其实从那整齐的高呼声里,是能听出不少颤音的,每个人都很紧张。
比如骑在马上的田五,他是清池县渔河村的一名保丁,以前也与辽人战斗过,因为从小到大,都有零星的辽人越界过来,抢劫村落,最可恨的是烧杀抢掠不够,还肆意纵火。
但走出村子,在野外主动迎击辽人,还真的是第一次,作为冲锋陷阵的骑兵,即便身上穿着与对方相同的甲胄,他还是紧张得嘴唇发白,握住枪杆的手微微发抖。
“林总教头说过,我身上穿着的,就是皮室军的甲胄!”
“这是作为奖励,发给乡兵里学习马战后,考核成绩最好的士兵!”
“我是最好的,我能行!!”
为了适应这套甲胄,这些由于营养不够,身材终究偏瘦弱的乡兵吃了不少苦头,但当跟在前面的骑兵身后策马飞奔时,田五终于体会到了甲胄的好处。
虽然突袭来的出乎意料,并且遭遇了一波箭雨洗礼,但辽人凶悍的一面很快展现出来,且不说皮室军铁骑,那些家丁都以最短速度摆开阵势,展开反攻。
田五还不理解什么战术,只是埋头跟在前面一人的身后猛冲,然后就感到双腿铛铛两声,胸口更是一闷,却是分别中刀中箭,幸得甲胄挡下,没有受到大的伤害。
但很快,从侧面有一声风响急扑而下,那是铁锏破风的声音。
田五这才惊骇地发现,不同于刚刚骑兵家丁的攻击,此时双方的骑兵已经短兵相接。
对方的骑术显然不是己方可比的,轻描淡写地避过前冲的势头,扬起手中的铁锏,朝着自己挥了过来。
他浑身寒毛竖起,但根本来不及闪避了,只能根据训练中的要点,埋头耸起肩膀,将背甲架起,硬生生挨了这下狠的。
“嘭!!”
甲胄并不是全能的,有时候角度凌厉的箭矢都能贯穿,铁锏这般武器更是会重创脏腑,所幸在有效的卸力动作下,那厚实的背甲虽然被砸得反弯过来,一股腥甜随即涌上喉间,但田五只是重重趴在马背上,没有摔下马去。
同时对辽人的刻骨仇恨也涌上心头,他紧紧咬着牙关,反手挥起一刀,只听得一声唏律律的马鸣声,追在身后的战马受惊,人立而起,马背上的皮室军骑兵想要控制身形,却终究还是狠狠抛到了地上。
“哈哈!我打中辽人了!我打中辽人骑兵了!!”
“史文恭在此,辽狗受死!!”
相比起田五的歪打正着,更多的乡兵还是与辽人有着明显的差距,所幸这个时候,冲在最前的一骑发出雷鸣般的大喝声。
当史文恭的手中出现了一杆狼牙棒,无论是沉重的头盔,还是坚固的脑骨,在挥舞的棒风下,都如鸡蛋壳一般脆弱。
头盔直接裂开,脑骨直接敲碎,红的白的溅了一地,尸体更是在巨力下飞出去,让人怀疑他是不是将毕生之力全部用在这一击上。
然而事实证明,这只是普通攻击,当史文恭两合之内,狼牙棒再度荡开第二名皮室军的兵器,又是一棒狠狠敲下,又是白的红的洒落一地……
第三个!第四个!
乡兵团内发出震天欢呼,战意狂涌而出,嗷嗷地冲上去。
万夫不当之勇正是这般,以其一己之力,就能杀得敌军丢盔弃甲,辽人勉强组织起来的阵势顿时溃不成军,乡兵团的步卒狂压而上,最先一排的使得是钩镰枪,对着辽人的下盘一勾一拉,然后身后的乡兵开始补刀。
整个场面开始分割为两块。
骑兵那边一面倒,但十分混乱,节奏都脱离了任何一方的控制,就看到史文恭不可一世的冲杀来去,不断有骑兵落马,然后被飞驰的战马重重践踏过去。
步卒这里倒是越打越有步调,遵守着乡兵团的训练里面,阵形是重中之重,摆好了阵形,同进同退,协同作战,尽可能弥补个体的不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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