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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《这个小郎君明明智商超群却过分谨慎》

第三十一章 《这个小郎君明明智商超群却过分谨慎》 (第2/2页)

为首的衣着精致,神态卑微,未到身前就躬身行礼:“安氏汤五,奉阿郎之命,见过李校尉。”
  
  对内他是李武卫,对外则是李校尉,李彦微微颔首:“何事?”
  
  汤五直起腰来:“为答谢马球大胜,我家阿郎为校尉备了一份薄礼……”
  
  对于李彦来说,与吐蕃的马球赛已经是过去式了,但实际上这事仍是凉州的火爆热点,街头巷尾都在热议。
  
  出战的几位世家子,都名望大增,获益匪浅。
  
  当然,安忠敬的回报,主要还是识破丽娘的真面目,只是不太好意思明说。
  
  “忠敬客气了,咦……”
  
  李彦起初并没有怎么在意,但下一刻,却见汤五身后的一个大笼子里,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动来动去。
  
  他目光落上去,正对上一双黄莹莹的大眼睛,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,满是警惕。
  
  片刻后,大眼睛的主人发出怒吼:“嗷呜~~~~”
  
  “原来是你这小东西,未来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!”
  
  李彦心中喜悦,朝它挥挥手。
  
  这是猞猁。
  
  犹记得在马球赛入场的时候,他见到别人的高头大马后,都蹲着一头漂亮的猞猁,就有了养宠物的想法。
  
  后来在醉香楼庆功宴的时候,随口提了一句,没想到安忠敬留了心,此时挑选一头送过来。
  
  见李彦露出欢喜,汤五心头一松,陪笑道:“这豹儿正是最好认主的时候,他们三个豹奴也有经验,保证不让李小郎君费心。”
  
  “一头豹子,三位豹奴?”
  
  连小动物都有三个仆人,让李彦蚌埠住了。
  
  他都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了,至今还没有人服侍,结果一头豹子,居然凌驾于他之上?
  
  再想想那些平民百姓……
  
  唉,阶级啊!
  
  当然,人家一片好心,不过对于三个豹奴,李彦确实是不要:“我家中不方便住。”
  
  汤五道:“请李小郎君放心,他们还住在安府中,每日来报告便是。”
  
  “也行吧!”
  
  李彦笑笑,伸出手向着笼中探去。
  
  旁边的三个豹奴脸色微微一变,刚要阻止,就见汤五摇了摇头。
  
  这位小郎君连吐蕃人都能打得屁滚尿流,自然不怕小豹子。
  
  反倒是扰了他的兴致,那回去才要受惩。
  
  接下来,他很庆幸自己的决定。
  
  李彦打开笼子,将小豹子抱了出来。
  
  这小东西刚开始还挣扎,很快却变得温顺起来,用舌头舔着李彦的手,刺刺的,麻麻的。
  
  “从今天起,你就叫小黑吧!”
  
  李彦看着它全身华丽的金黑斑纹,起了个名字,纪念自己曾经等更罗小黑的岁月。
  
  他不需要那种野蛮的驯化技巧,却需要合适的食物:“这小豹子喜欢吃什么?”
  
  “它喜欢吃兔肉。”
  
  “兔兔那么可爱,就多准备一些吧!”
  
  ……
  
  在家中安置好小黑,李彦写了几封书信,让汤五带回给贾思博、安忠敬、康猛等人,提醒近来可能发生的危险。
  
  又与哑叔对练几场,保持着对百胜劲的锤炼,剩下的休闲时间,就开始撸猫。
  
  猞猁,又称山猫,又称狼猫,反正属于猫科,喜欢独居,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强,手感好。
  
  李彦一方面享受撸猫的快感,另一方面也有意识培养小黑的嗅觉能力。
  
  猫的嗅觉本来就比狗还要敏锐,不过猫不好训练,狗子则听话,所以自然让狗子出马。
  
  但李彦有【动物之友】的天赋在身,有更好的选择,自然没有退而求其次的道理。
  
  试想别的神探牵着一条狗,呼哧呼哧的跑进现场,他的身后跟着一头小马驹般大小的猞猁,那出场的气质都不一样!
  
  哦,他现在不是神探,智慧只有5点啊……
  
  那没事了!
  
  李彦的日常再度稳定下来。
  
  上班摸鱼看书,下班撸猫练武。
  
  中间他又审问了一次丽娘,但丽娘什么都没有说。
  
  直到五天后。
  
  李彦随手将一块兔肉抛向半空,小黑原地起跳,身姿矫健的飞扑,叼住兔肉,吃得倍香,然后灵性地扑过来撒娇。
  
  正玩得高兴,院外突然传来马蹄声,一位内卫飞驰而来:
  
  “李武卫速去驿馆,吐蕃大使遇刺!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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