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 我随便拍了一下,就拍到了,不行吗? (第2/2页)
照片是用数码相机拍的,右上角标着日期和时间。
每一张照片都是不同的场景,西谷美帆背着包,神情紧张地在前面走,而永井达也则鬼鬼地跟在后面。
“照片上显示日期为周六日,下午五点到六点,这两天你应该是不上课的。”
古美门微笑着看向脸上已经冒出虚汗的永井达也。
“请问这位先生,这段时间,你为什么会跟在这位小姐后面呢?难道是想等天色暗了,向她炫耀你刚买的夜光表吗?”
旁听席的观众立刻传来哄笑的声音。
“我,我只是偶然碰到的……不行吗!”
永井达也一时间答不上话,支支吾吾强撑着说道。
旁边的佐井法史眼见情况不对,立刻说道:“抗议,对方拍的这些照片是不合法的!其行为侵犯了我方的隐私权!”
“哦,你的意思是,我在路上看风景,随便拍的东西,也能侵犯到你的隐私权?”
古美门做出惊讶的表情。
“搞清楚啊,这些地方是公共场合,没有什么隐私权的说法!我看这位律师先生,你要不要回去重修一下民法典?”
旁听席上,小哀翻了个白眼。
什么他看风景拍的,说得这么轻松。
这些明明都是她拍出来的。
她在上周六日的时候,下午五六点,准时埋伏在西谷美帆下班的路上,等待目标主动出现。
因为她的模样是小孩子,比较掩人耳目,所以拍摄过程也比较顺利。
永川达也跟在西谷美帆后面,她就跟在永川达也后面,螳螂捕蝉黄雀在后。
而这招确实也是杀手锏。
在证物中,照片属于直接证据,可信度非常高。
“你怎么能证明这不是PS的?”
对方律师咬了咬牙,半天憋出来一句。
古美门耸了耸肩:“可以请司法鉴定啊!”
佐久法史一时间无话可说。
照片有好几十张,时间非常连续,基本是铁证如山。
尾行的行为是板上钉钉的了,再牛的律师都没办法辩护了。
顿了顿,他擦了擦额头的汗水,只得说道:“请原告拿出第二条诉讼事实的证据!你如何能够证明,我方当事人有将原告推下楼梯的行为!”
“哦,这么说,你那边承认尾行了?”
“请拿出第二条诉讼事实的证据!”
古美门轻轻一笑。
于是,他再一次从桌子的文件夹中,拿出了几张照片。
照片是连续的抓拍,显示的是永井达也将西谷美帆推下楼梯的情景,就好像一套幻灯片一样。
“这怎么可能!”
永井达也,还有辩护律师佐久法史全叫了出来。
“你这种照片,怎么可能拍得到的!”
古美门挑了挑眉:“我欣赏风景,随便拍了一下就拍到了,不行吗?”
“……”
两人的脸色,就好像吃了鲱鱼罐头,滂臭,鱼肉还被卡在了喉咙里一样。
这种一瞬间的事情,欣赏风景随便拍出来的?
你糊弄鬼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