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7章 假案源?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?! (第2/2页)
肖春梅表现的非常的惊讶。
“什么?李栋竟然还涉及到了诈骗?他私刻公章,他偷医院的钱?!”
“怎么可能呢!”
“李栋说,我们家的钱一直都还很充足,他怎么可能会去偷钱?怎么可能去诈骗呢?”
“他一直都没有跟我说过这些事情啊.…”
苏白没有说话解释,只是将卷宗交给了肖春梅。
肖春梅在看到卷宗上的内容后,一直喃喃自语:
“怎么会是这种判决结果,这不太可能啊!”
听到这话,苏白微微皱了皱眉,问了关键的一个问题:
“当初李栋在一审的时候,伱没有作为家属去进行旁听吗?”
肖春梅摇了摇头:“我没有.…”
“因为我的身体不太好,得了尿毒症,在李栋一审准备审理的时候,我需要去医院透析,根本不能参加。”
“我想让其他人告诉我,到底是一个怎么回事,可是其他人都不愿意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,只是告诉我被判了三年多。”
说到这些,肖春梅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,急切的望着苏白,并且开口道歉:
“苏律师.…”
“苏律师对不起,我是真的不知道李栋会去诈骗,会去私刻公章,盗医院的钱。”
“如果我真的知道的话,我肯定就不会找你们了。”
“对不起苏律师.…非常抱歉。”
“给你们带来麻烦了.…”
肖春梅也知道白君律师事务所,苏白律师一般会在什么情况下去代理委托案件。
这个案子中显然是李栋做的不对,肖春梅心里面也非常的清楚。
所以在得知的第一时间,就向苏白道歉。
“苏律师,这场案子是我一开始不知道真正的情况,苏律师,你完全可以解除委托。”
肖春梅说的非常的真诚。
苏白在听到肖春梅的陈述,也清楚这里面肯定另有隐情。
肖春梅在一开始的时候,并不清楚其中的缘故,找上了他们。
从主观上来讲,肖春梅并不存在主观的错误情况。
或者从另一方面来讲,李栋真的做错了吗?
私自雕刻医院印章,诈骗医药费用,这一点的确是触犯了法律。
可是李东为什么要诈骗医药费用?
这里的诈骗医药费用并不是从医院里捞钱,而是告诉医院他已经缴过用药的费用了。
从医院中拿取药品。
从这点上来看,很显然是因为医院开出的昂贵药品,让李栋无法承担,所以才会让李栋这么做。
医院有没有过错?
医院开一些昂贵的药品,对肖春梅的病情没有任何的作用,而且不告知。
甚至频繁的欺骗当事人,更换昂贵的药品,这一点算不算是医院的过错?
肯定算。
所以从主观上面来说,李栋的行为更倾向于是被迫的。
但是!
还是那句话。
在法律层面上,不能以推测作为事实的根据。
李栋究竟是不是被迫私刻印章,骗取医院医疗费用。
还是需要从当事人的口中和实际的客观情况了解。
就比如说这个案子。
肖春梅找到了白君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,她一开始的意愿是不是好的?
肯定是好的!
她是不是想帮自己的丈夫减轻一下刑期,并且认为自己的丈夫在这场案子中遭受到了很大的迫害?
同样是的!
从主观上来讲,肖春梅的做法没有任何的问题。
但是客观的事实是什么?
客观的事实是,肖春梅连李栋究竟所触犯了什么刑罚都没有弄清楚。
甚至不知道李栋有诈骗的行为。
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,进行客观事实的调查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。
在这个案子中,苏白在主观上认为李栋这个案子可能会有更深入的隐情。
所以并没有认同肖春梅取消委托这个案子的请求。
而是开口:“这个案子我们已经进行了大致的调查,现在已经委托了。”
“至于是否取消委托,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了解。”
“我们需要去见一见李栋,也就是你丈夫,才能决定这个案子到底取不取消委托。”
听到这话,肖春梅的眼中闪过一丝的惊喜和惊讶:“苏律师.…”
“你真的不取消这个案子的委托?”
“可是.…这个案子是我在一开始的时候没有搞清楚状况,让苏律师过来委托的。”
“已经算是我欺骗了苏律师。”
“苏律师.…”
肖春梅还想继续说下去。
苏白也知道肖春梅想要说什么,无非就是道歉的话。
这些话,肖春梅放在心里就行,完全用不着当场说出来的。
于是苏白笑着将其打断:“我知道的。”
“不过这个案子.…我认真的看过卷宗,我对这个案子还是非常的感兴趣的。”
“再说。”
“我刚才已经说过了,取不取消委托,还是需要见一见李栋的,”
肖春梅虽然清楚苏白说的意思,但还是非常感激的说道:“谢谢苏律师.…”
…
在离开肖春梅家后,苏白深吸口气。
一旁李雪珍疑惑着开口:“苏律师.…”
“这个肖春梅看来还真的不知道她的丈夫李栋做过什么事情。”
“咱们这是继续委托这个案子?”
苏白没有直接回答李雪珍这个问题。
而是重复了一遍,刚才对肖春梅说过的话。
“具体还是要见一见李栋,确定一下李栋当时的主观行为是不是故意的。”
“如果李栋的主观行为就是为了逃避医药费用,那么这个案子咱们不能委托。”
“但是.…如果是另有隐情的话.…倒是可以接受一下委托。”
“毕竟.…从现在的情况来看,李栋的主观行为是好的,毕竟是为了其妻子。”
“如果李栋是处于无奈情况下的行为,判处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,是有点儿重了的。”
“明白了吗?”
李雪珍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,过了数秒后,笑着开口:
“明白了,苏律师!”
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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